一、 抽查的项目
双随机抽查旨在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共涉及两个抽查事项,一是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二是劳务派遣用工检查情况的抽查。其中第一个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作为抽查对象,具体检查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2.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5.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8.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情况。第二个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方式抽取不低于市场主体的50%作为抽查对象。具体检查事项包括: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含劳务派遣)情况;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情况;3.用人单位直接招用劳动者情况。
二、 抽查目的
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共监管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 执法检查方式
由南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具体事宜,做好抽查计划制订、监管对象和人员随机产生、任务分配、实施检查,结果录入、审批公示等工作。通过双随机抽查信息系统,从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过程由局机关党委人员现场监督。
执法检查主要通过了解具体经营情况,实地查看场所及设施设备、查阅相关纸质材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调查检查记录表,切实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 实施时间及执法人员
计划今年启动二次双随机抽查,由具体项目抽查发起科室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2名执法检查人员及审核审批科工作人员1名,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五、 检查结果运用
抽查结束后,发起科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整理交局审批科做好归档工作,执法检查报告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局备案。相关检查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并对抽查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及行政机关有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能科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