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光泽县、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5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49号)精神,加快培育家政服务行业高技能人才,打造“闽北家政”劳务品牌,参照福建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支持新建一批家政服务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基地建设申报标准
(一)职业院校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申报主体为在南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并符合以下条件:①设立10个及以上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职业、工种,下同),相关专业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且尚在建设期的,原则上不得申报。②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备相匹配的实训设备、设施。
(二)家政服务企业实训基地。申报主体为在南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家政服务的企业、培训机构,并符合以下条件:①设立2个及以上家政服务相关专业;②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备相匹配的实训设备、设施。
二、政策支持
(一)职业院校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产出指标及补助。建设当年(从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12个月内,下同)基地开展相关专业培训达到500人次、取证(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下同)人数达到400人次(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取证人数达到50人次)的,按照每个基地不高于200万元予以补助。
(二)家政服务企业实训基地产出指标及补助。建设当年基地开展相关专业培训达到200人次,取证人数达到160人次(其中中级工及以上取证人数达到80人次)的,对新建场所规模在5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每个基地不高于30万元予以补助;对新建场所规模在500平方米以内的,按照每个基地不高于20万元予以补助。
三、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填写南平市高技能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项目申请表报送南平市人社局就业科(联系人:陈俊杰,8833841),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评审、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基地纳入市级高技能培训项目资源库进行管理。
(二)项目评估管理。实训基地建设投入使用后拨付不高于50%的补助资金,完成建设当年产出指标后再拨付剩余的补助资金。建设当年未达到产出指标的基地,给予一年改进期,由属地人社部门进行指导改进。
(三)项目资金使用。实训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活动及《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提及的其他范围。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项目申报建设实施期限截止2025年12月31日。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9日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