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0:4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5层B522-B535;邮编:354200;电话:8831136;传真:8829127 ;电子邮箱:np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聚民心,更好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财务等信息。一年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396条,其中信息公开62条,工作动态202条,政策法规40条,机关党建6条,资金信息20条,规划计划1条,考试服务24条,通过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6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内容、政策实施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审批工作,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市数办对网站版面格局进行优化调整,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发挥人社网络宣传矩阵联动作用完善“南平人社”微信公众号功能,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劳动关系、用工保障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推动人社政策宣传应知尽享。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网站与政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强化各科室、中心责任意识,保证局网站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依托新媒体等解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开质效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