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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7:1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5层B522-B535;邮编:354200;电话:8831136;传真:8829127 ;电子邮箱:np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旋律,紧扣关注民生、服务民生这个主题,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财务等信息。一年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188条,其中信息公开50条,重要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88条,政策法规24条,机关党建1条,人事任免2条,重要新闻128条,工作动态166条,资金信息19条,规划计划1条,考试服务19条,通过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7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内容、政策实施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及时梳理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错敏字、题文不符、附件异常、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组织开展自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贴近群众习惯,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南平人社”微信公众号功能,围绕“以人为中心”理念,新媒体定期更新信息,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打造权威、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要求局内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中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落实审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吸引力和创新力不足;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及时性和全面性仍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继续稳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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