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1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5层B522-B535;邮编:354200;电话:8831136;传真:8829127 ;电子邮箱:np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财务等信息。一年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406条,其中信息公开30条,重要政务动态信息更新398条,政策法规12条,机关党建20条,人事任免4条,重要新闻201条,工作动态199条,资金信息17条,规划计划1条,考试服务23条,通过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2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内容、政策实施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等信息。2021年,获《中国劳动保障报》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制定印发《“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审批工作。健全信息管理机制,理顺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保管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结合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局门户网站公开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个进行检查,确保每个规范性文件完整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及有效性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全面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完善首页“信息公开”栏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目录。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栏目检查,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更新信息,杜绝错链接、死链接、断链接、空白页面等情况出现。在局网站首页新增“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等专栏,增设“国务院信息”“疫情防控 福建在行动”链接,集中公开重点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我局依托第三代社保卡数据中心,创新打造数字化人策精准匹配平台,汇聚社保补贴申领、失业金申领等人社惠企利民相关政策,实现精准画像、精准匹配、精准推送、精准跟踪,着力解决人社政策落地难题。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功能,围绕“以人为中心”理念,设置“人社网厅”,加强政务服务能力,提高为民办实事水平。目前,全局192项人社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100%,市本级“一趟不用跑”占比90.52%,好评率达100%。新媒体定期更新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能够通过图文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为社会各界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准确、及时、权威和便利条件。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对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通过考核指标,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督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修订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稳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网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提法和新概念,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