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1: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5层B522-B535;邮编:354200;电话:8831136;传真:8829127 ;电子邮箱:np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以“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为着力点,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改革、防风险,进一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开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新局面打下坚定的基础。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人社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文件、统计数据、规划财务等信息。2020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法规21条,工作动态238条,新闻稿件209条,考试服务12条,人才工作服务8条,促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政策文件32份,通过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2条,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重要内容、政策实施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详细的解读。主动公开我部财政预算、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标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尚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完善制度规范。一是信息工作体制。加强“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制,自觉接受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县(市、区)人社局的业务指导。二是主动公开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保密审查制度。对本局各类文件进行定性,确定公开属性、保密级别等,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发生泄密问题。五是定期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限向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纸质文本。

2.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的规范化建设,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出台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由法规部门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从源头进行规范;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建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掌握文件制定和公开情况,督促应主动公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在部门户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目录,进行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深化就业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落实。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宣传关于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做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就业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三是推动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通过本局网站、当地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社区(村居)等形式,扩大社会知晓面和政策受益面。

2. 深化社保信息公开。以宣传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为重点,通过机关与园区、企业的微信、QQ群,及时将惠企政策送达企业手中,全面解读政策,宣传降费成效,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加强社保领域重要政策解读,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政策出台,主动向社会发声。按照国家、省上部署,阶段性减免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底。全年预计减免8.4亿元以上。

3. 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智能审批和全程网办,175项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实现100%;疫情期间大力倡导“不见面”“零跑腿”政务服务,发布“防疫期间人社服务办理指南”,“不见面”审批率达到91.3%。加强效能管理,开展人社窗口行风建设明察暗访3次,严格规范日常办公纪律;加大热线电话服务供给,及时有效解答群众来电来访。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需进一步公开。

(二)下一步改进情况

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规范公开渠道,及时掌握文件制定和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履行政务信息公开职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探索能力,结合我局政务工作特色,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