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
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300号),现将我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报考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合格人员合计77人。其中初级工13人,中级工28人,高级工36人(名单见附件)。
二、机关(含参公)单位工勤人员,当年度取得岗位等级证书的,工资可从下年度1月起执行;跨年度取得岗位等级证书的,工资从取证后次月起执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岗位等级证书后,按《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17]203号)有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工资从聘任下月起执行。签订聘用(派遣)合同工勤人员取得岗位等级证书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议兑现相应等级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合格人员的岗位等级证书由省工考办统一制作,市直单位合格人员可于2019年1月初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楼领取(如需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县(市、区)合格人员岗位等级证书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发放,领取时间由各县(市、区)另行通知。
附件:2018年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合格人员名单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9日